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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土地

    王启发     2017-11-26 16:34:19     浏览:9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王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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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权之后,土地流转就成了更加方便快捷的事情了,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儿。可是这种好事儿降临农民头上的时候,大家一定要记得签一份事项明确的土地流转合同。因为在这份合同中,有这么几点事项是必须进行说明的,到底是哪些事项呢?

    第一,土地的用途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土地的用途,一定要在合同细则中表明,国家规定是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的,承包耕地就必须用于耕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其实如今的农村这种现象很多,一些不法承包商私自改变土地的用途,用来建造厂房或者其他,而合同细则中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到头来耕地也没了,因此大家一定要把土地的用途备注清楚,这样一旦承包商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就可以用土地流转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流转后的土地使用年限

    农民耕种的土地和城市商业用地,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国家规定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基本期限。从第二次土地承包的1998年至今,农民所有的土地,耕地还有11年的年限,而草地还有31年,林地还有51年。也就是说,农民在合同中写入的期限,依据不同种类,必须在这些年限之内,不然就会在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土地补贴的归属问题

    其实近两年关于农业补贴的归属问题一直比较严重,很多土地纠纷问题都是关于农业补贴的。大家对于农业补贴的归属问题也众说纷纭,关于土地补贴的归属问题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在合同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补贴按照合同细则发放;合同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土地流转合同作废,重新协商重新签订。



    农民签订合同书时一定要注意好这几类:先别忙着签,看明白所有的条件,弄不懂的一定要找人帮忙看。不要糊涂。在签订时,合同租金缴纳一定要写明在种地之前或者收获之前。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承包户因为市场粮价不好怪罪土地。除了上述的这些特别重要的,准备转让自有农地的农民还应该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合同备份。农地流转合同应当是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发包方村集体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见证归档。第二,签订的合同请尽量到相关部分进行登记,以便于更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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